2011年5月27日 星期五

朱立倫震怒 供餐商永不錄用

朱立倫震怒 供餐商永不錄用

更新日期:2011/05/25 04:11
自由時報記者翁聿煌、郭顏慧、曾德峰/新北報導〕新北市營養午餐一再出包,市長朱立倫昨天以嚴厲口吻要求教育局,「永不錄用」供餐容器出現蛆的廠商,他說,這是多麼噁心的事,已嚴重危及食品安全問題;教育局隨即發布新聞稿,指稱全市四十三所學校即日起與金龍公司解約,追究法律責任,也依法將廠商刊登政府公報,列入全國各機關拒絕往來的不良廠商名單。

朱立倫昨天在市政會議上,對於近日新北市營養午餐一再出現問題,以及淡水河毒魚事件表達看法,他說,攸關這類食品衛生事件,市府要站在消費者角度思考,不應「腳痛醫腳,頭痛醫頭」,要採取斷然措施,嚴格為民眾的食品衛生安全把關,徹底執行。

朱立倫以異常嚴厲的口吻提及,營養午餐的容器被發現有蛆,是多麼噁心的事,這家廠商沒有資格在業界生存,教育局要採取「永不錄用」的斷然措施;至於合約問題,他強調已不是違約、不違約問題,而是嚴重危及市民食品安全的問題,不要怕被告,要求法制局協助教育局處理。

朱立倫責成市府相關單位建置生產履歷資料庫,從生產到消費建立一套完善的食品衛生把關機制,要求衛生局除了日常的檢驗,更要從源頭檢查起。

教育局長林騰蛟事後也表達,被發現有蛆的廠商犯了不可原諒的錯誤,要求與金龍公司簽約的四十三所學校立即解約,著手找尋其他備用、合格的廠商供應學童營養午餐。

教育局學生事務科解釋,與金龍公司簽約學校共有四十三所,每天平均供應一萬六千份到二萬份的午餐,各校均有備用且合格的廠商,供餐不會有問題。

教育局解釋,午餐供應商金龍公司供應的午餐容器被發現蛆以後,二十三日經衛生局複查環境仍不合格,認為這家廠商違反「食品衛生管理法」規定,為確保學生用餐衛生安全無虞,要求各校依契約及相關法令規定,立即與廠商終止契約,追究廠商相關法律責任,並依法將該廠商刊登政府公報,列入全國各機關之拒絕往來不良廠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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