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25日 星期三

桃園縣大竹國中午餐工作推行委員會會議討論議題會議記錄



一、時間:100427 上午830   地點:校長室
二、主持人:吳清明校長
三、出席人員:如簽到表
四、討論事項:
() 、檢討99學年度本校午餐團膳工作辦理情形。
午餐廠商回收廚餘時速度太慢、太吵雜致影響學生午休,通知廠商改善並將回收地點改至活動中心前。
()討論學生午餐團膳收費、繳費相關問題。
1.      收費以一學期分二次為原則。每次由出納組製作「繳費單」逾期學務處發放「催繳單」(希望各班導師幫忙聯絡家長了解狀況、催繳、回報、協助處理)由學務處針對個別學生一一當面催繳。
2.      99學年度團膳未繳清冊:如附件
99學年度上學期第一期(99.9-99.10)3
99學年度上學期第二期(99.11-100.1)4
99學年度下學期第一期(100.2-100.4)28  
908余O樺三期未繳
   909林O誠三期未繳
   (1)是否請各班導師協助了解繳費確有困難的學生,於下學年度申請「無力支付午餐」
(2)突然變故……導致無法繳納的處理方式?
(3)上期費用無法繳納,下期用餐方式的處理?(請家長改變學生的用餐方式,如蒸便當or帶便當;或者其他方式?)
(4)請總務處出納組針對學生繳費確實做好管控,避免帳務混亂。
決議:1. 未繳費之同學請導師先行瞭解與通知,如繳費確有困難的學生,請強迫其申請「無力支付午餐」,若家中突然變故者,可申請教育儲蓄專戶或由家長會協助。
2. 總務處出納組已製作編有流水號三聯式之收據,應可對收費做好管控。

()、討論100學年度午餐招標注意事宜。
1. 增加水果次數,一個月至少6次,每週至少一次。

()、其他
   1. 註冊通知單上說明午餐收費方式(每學期收費二次)、「無力支付午餐」補助之依據及申請時間。請教務處註冊組加註此說明。
2. 學生辦理離校手續時,需注意是否已繳清午餐費用。
3. 廠商罰款繳回縣庫。
4. 滿意度調查結果可依廠商個別通知。
紀錄:         衛生組長:           學務主任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校長: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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